导言
有个老朋友咨询过我:父亲食道癌晚期,一直在化疗,还能买保险吗,已经花了不少钱了。
不卖关子,答案是:买不到任何健康类保险了。
至于健康险是什么,请看我的往期文章。@基础:人身保险的种类、功能与意义
这个咨询可以看出民众的一个对保险最朴实期待:看病报销。
但是在保险报销这事上有了错误的认知和期望,看来行业给社会的信息普及还不够。
保险公司不是福利社,所以不会接收一个铁定会赔钱的客户。
正式开篇前,要声明一下,我没有时间、更没条件去验证市面上所有保司在不同时期、不同产品的核保信息,所以文中的观点不能代表实务中的所有情况。
我根据所学核保课程总结出较有普适性的观点,所以未来你遇到了不一样的情况,也不要惊奇。
前言
上一篇文章我挥重墨详述了投保开始后的第一个环节——健康告知。@健康告知详解
熟读过的朋友就知道健康告知是一张“考卷”,交给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会给客户打分、划分类别,再依据类别给出核保决定:承保还是拒保。
开篇朋友咨询的例子结果会是拒保,因为在问卷里会问到“是否确诊恶性肿瘤”,填了“是,再把病情写写”,那么客户类别就直接划分到极高分险那一组,对应的结果就是拒保。
与拒保对立的结果是承保。
不过承保也有细分:正常承保、除外、加费、除外且加费、延期承保。
正常承保是代理人和客户都喜欢看到的结果,应该没有异议吧?所以我就集中力量讲后面几个结果。
这次只讲“除外”一项。
一、“除外”是什么?
除外在口语上有许多名字:除外通知、除外决定、除外责任、责任除外……
但都指向了一个结果:保障内容里排除了某个(可能某类)疾病或某个器官。
再通俗一点:未来理赔除外里注明的疾病或者器官,是赔不到的。
它的书面形式就是《除外通知书》,是一种双方协定的附加条款,签署了就表示客户承诺对其在投保前存在的健康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然后在后面罗列哪些是免责的。同意了就签合同,保单择日就签发。
二、凭什么就给我除外?
这是大多数客户收到除外通知书的第一反应。靠前位置来解答尽早解各位观众老爷心头之惑。
花了同样的钱,保障的内容却少了,自然是不能接受的。有基础病的人有时还会说“医生说了问题不大、已经好了、很健康、不要紧… ”,然后再唾弃一下保险公司赚黑心钱。
其实反应多么激烈都不为过,人之常情嘛,被人说身体不健康确实不太好受。每个人表达的观点都来自已有的认知,梳理清楚逻辑就明白了——
临床医学与核保医学的立场不同
医生说的“问题不大、已经好了、很健康、不要紧…”是站在当下的时间看,病人需不需要手术、挂水、用药等等,评估的是当下风险,一般为了病人好也会能不用药就不用药,随即就会跟病人讲“多锻炼、多喝水、清淡饮食、定期复查”,就结束了。如果未来真的变重了,继续去看病了,病人会责怪当时的医生吗?很少会吧。
核保员看的是未来的风险,要的是详实的数据:病史记录、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一句“已经好了”可打发不了。核保员需要完整的逻辑链条来推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如此谨慎,是因为公司未来要赔出真金白银的,筛选出符合画像的客户承保才能尽可能贴近精算假设,这个互帮互助的局才能一直转下去。
有些病确实是好了就好了,核保员是门门清的,他们手中的《医学核保手册》就是一份指导文件,甲型肝炎就是这种。
有些病是极易复发的,此时可以消除症状,但彼时又会出现,像:痔疮、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了解了医生和核保员做出不同决定的原因,再看看除外是怎么给出来的。
三、如何确定除外的内容?
上一段里提到了“画像”这个词,你应该能猜到一二了。
首先划分群体,给予不同人群不同的核保决定;然后再区别个体,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粗分群体:可承保、拒保。
可承保的人还要细分,因为人们的健康状况不一,有健康问题的人未来会有更高概率发生理赔,如果也收取正常的保费并给予完整的保障范围,对健康的群体就不公平了,那么就要给出方案来:加费或者除外。说人话就是:多收点钱或者缩减保障范围。
要是当前状态让核保人员无法确定保不保,那就会给出延期承保的结果了,也就是等一两年再来试试看。
何时加费?何时除外?可以简单讲讲逻辑——
客户在健康告知里填写了异常事项,有的异常项会导致全身风险升高,那就加费;有的异常项只导致局部风险升高,那就除外。
举例子协助理解—
- 痔疮,我曾是重度患者,非常有发言权。痔疮这病,顶天了就是反复折磨我,总之离不开那朵花,核保决定就会写“除外痣及相关疾病”。拿到这个结果我也是能接受的,确实是我作出来的病,而且极易复发。好在其他保障都是在的。
- 高血压。高血压除了无法直观感受的血压数值上高,更显著的危害是对各个靶器官的长期压迫,引起全身风险。这时没法用除外来列举了,一列客户就崩溃了,然后破口大骂“给我保了个蛋!”来看看会有哪些除外:视网膜及眼底病变、慢性肾功能衰竭、主动脉夹层、各类动脉硬化、高血压脑病、出血性脑中风、心力衰竭、心机硬化、心绞痛、左心室肥厚……这些长期缓慢的侵蚀要是列除外,能列出半个身体来,所以就会用加费。
四、除外了之后是否应该给我部分退费?
这也是个非常朴实的诉求:“毕竟保障不是完整的,那就应该把没保到的部分退款”。
除外其实是双方挽救一份保险合同的通融手段。
那为何说是“挽救”呢?
除外只能除外一定范围的责任,但是除了写出来的,其他全身潜在的风险可没有加费哦,也没有一并除外。
那还是以痔疮为例,我的痔疮是拜我连续两年几乎一半的日子打12小时游戏所赐,想想看,我的生活里有那么大比重的时间是坐着不动的,少吃少喝少睡,除了被查到的痔疮,我是否还给自己埋下了其他的炸弹呢?不能指明,但确实是有这个风险的。
其他的疾病,各位发挥想象。
除了潜在风险,还有一点要考虑,人体是精确计算出每个部分值多少钱的,人不是由若干可拆卸模块拼出来的,dddd。
五、除外、加费可以撤销吗?
可以,但是占比不高。而且都是个案处理,一开始是无法承诺的。
不是说保险公司玩心眼、使绊子,而是客观上无法达成,造成加费、除外的原因没有消除。
便于理解,还是以我为例,我小时候是个药罐子,气管炎、哮喘,大把大把吃中药。这种情况下去买医疗险就会拿到除外。
后来长大了,逐渐就好了,药罐子的名号扫除。我此时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取消除外项目,报销公司要求提供什么我就提供什么。不会很难办,因为儿童的呼吸道问题普遍在长大后就自行消除了。
引申讲一点,千万不要因为拿到了除外通知就放弃购买,或者得知我来也大概率不能取消除外就放弃。此时还能拿到一份可以签的合同就赶紧下手吧。
举个甲状腺的例子,体检查出甲状腺结节,评级为4A以下,那么会大概率收到除外决定,4A是个分水岭,到了4A及以上普遍拒保。
你看,要是因为犹豫拖磨,硬是拖到了4A以上,那么曾经可以拥有的,也不能拥有了。到了这时客户就会说“保部分,我也愿意”,晚矣。
我的建议是,既然能主动咨询保险了,那在收到除外通知的时候,先签了。保单到手了就有充足的底气花时间去寻找替代产品了,有个15天犹豫期,如果真的找到了,那再退掉原先的保单也是可行的。
六、看到除外心里就是不爽怎么办?
被人说自己有病,确实不太好受。
首先,思考除外的原因是否客观存在。其次,看给出的除外范围是否合理。
但凡有任何一项不认可,可以让你的营销员给公司传个话,原因不存在或者范围扩大,或者两者皆有。
如果两项都无异议,还是尽早配置下来的好。
要是还觉得膈应,那看看这个逻辑通不通——
我在上一篇文章里讲到了“既往症不赔”,我想你大概也是认可的。已经存在的疾病不应让保险公司报销。
未来既往症复发,那应该也不会找保险公司理赔的对吧?
那么你与保险公司的预期就一致了,你知道未来不会去理赔,保险公司想把这些不理赔的事项写在纸面上,现在只是多了一步——把你所想写成文字。
这些文字就是除外事项了,然后附在保险合同后,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约束双方。
对于客户来说,更能帮助建立正确的预期,书面成文的比口说、耳闻的印象更深刻。
客户就会明白,这无非就是“先不赔”或者“后不赔”。先不赔就是签署好了除外通知书约定好理赔的范围,后不赔就是理赔时因为既往症被拒赔。
事前说明一定好于事后说明,可以减少许多误会。
后记
一切焦虑、恐惧、失望都源于不切实际的期待。
希望你通过这篇文章建立起对除外的正确认识。
务必在还没有出现除外事项,或者说仍有充足选择权的时候,尽快做好充足的保障。
愿我们都有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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